(2013年12月2日國家質檢總局2013年第174號公告)
根據我國專家對澳大利亞葡萄籽有害生物風險分析結果,在實地考察的基礎上,經中澳兩國檢驗檢疫部門協商,雙方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澳大利亞政府農林漁業部關于澳大利亞葡萄籽輸華植物衛生要求議定書》,澳大利亞葡萄籽獲得出口中國的檢驗檢疫準入資格。即日起,允許符合《進口澳大利亞葡萄籽檢驗檢疫要求》(見附件)的澳大利亞葡萄籽進口。
附件:進口澳大利亞葡萄籽檢驗檢疫要求
質檢總局
2013年12月20日
附件
進口澳大利亞葡萄籽檢驗檢疫要求
一、允許進境的商品名稱
非種用的葡萄籽,英文名:Grape seed,以下簡稱葡萄籽。
二、加工廠、貯藏庫要求
澳大利亞輸華葡萄籽的加工廠、貯藏庫應經澳大利亞政府農林漁業部注冊登記,并由中方審查認可。
三、植物檢疫要求
(一)澳大利亞輸華葡萄籽中不得帶有下列檢疫有害物:
澳洲皮蠹Anthrenocerus australis、微扁谷盜Cryptolestespusilloides、白斑蛛甲Ptinus fur。
(二)澳大利亞輸華葡萄籽不得攜帶土壤、其他植物殘體、雜草籽。
四、食品安全要求
澳大利亞輸華葡萄籽應符合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要求。
五、植物檢疫證書要求
澳大利亞政府農林漁業部應對輸華葡萄籽進行檢疫并出具植物檢疫證書,證明其符合中方的植物檢疫要求,還需注明
具體產地,并在附加聲明欄中注明:“The grape seedscertificated by this phytosanitary certificate have beenthrough high-temperature treatment, with no viability,and complied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Plant QuarantineProtocol on Australian Grape Seeds Exported to Chinasigned on June 20, 2013 in Beijing between China andAustralia.”
鄂公網安備42280102000320號